中新網廣州1月8日電 (陳啟任 代蘭蘭)廣東省財政廳8日通報,廣東部署在全省範圍內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,對違法違規或影響公平競爭的政策進行清理,嚴肅財經紀律。
  據介紹,根據《廣東省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實施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,嚴禁對企業違規減免或緩徵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、以優惠價格或零地價出讓土地;嚴禁低價轉讓國有資產、國有企業股權以及礦產等國有資源。對違法違規制定與企業及其投資者(管理者)繳納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的財政支出優惠政策,予以取消。
  廣東省財政廳表示,對排查出來的稅收等優惠政策,進行分類處理,其中違法違規的一律停止執行,併發布文件予以廢止;沒有法律法規障礙的優惠政策,若確需保留的,在充分說明理由的基礎上暫時繼續執行,並由省級人民政府報財政部審核彙總後專題請示國務院,最終依據國務院審定的處理意見執行。
  廣東省財政廳稱,今後,除稅收法律法規或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權限外,各地區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。未經國務院批准,不得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。
  此外,廣東省財政廳還將建立清單管理制度,對經國家批准的優惠政策要實行清單管理;建立定期評估和退出制度,對不符合經濟發展需要、效果不明顯的政策,提出調整或取消意見,予以適時退出;對國務院“國發〔2014〕62號文”下發後,仍然違反規定出台或繼續實施稅收等優惠政策的地區和部門,對其相關負責人進行追責。(完)  (原標題:廣東部署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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